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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办事代理  
昌平区地方税务局"全程办税代理制"内容简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昌平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为昌平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昌平区地方税务局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全程办税代理制”。受理范围如下:
   一、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审批类);
   二、纳税人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类);
   三、纳税人自印发票(审批类);
   四、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准类);
   五、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核准类);
   六、确定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类);
   七、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类)。
   若遇有上述事项,请您直接到本局的“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办理!
  
   附:“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事项汇总表(最新)